西諺有云:「人生中有兩件事必然會發生,就是死亡和交稅」,既然交稅和死亡必然會發生。其實,稅 務規劃(tax planning)是理財規劃中的一個重點。對於普通受薪僱員,他們受僱於一間公司,收取 一份薪金,收入結構非常簡單,所以他們的稅務規劃也比較簡單,而重點在於小心填報入息及充分利用扣除或免稅額。本地的稅率為累進,每個組別的應課稅入息實 額(即應評稅入息減去扣除及免稅額)稅率不同,所以同為$40,000元的應課稅入息實額,如它屬首個$40,000的應課稅入息實額,稅率及稅款分別為 2%及$800;若它屬第二個$40,000的應課稅入息實額,稅率增至7%,相關稅款是$2,800;如此累進。
因此,若僱員有跨財政年度的收入如約滿酬金,便應小心填報,及利用回撥機制將有關入息撥至相應的財政年度,避免繳交不必要的稅款。舉個簡單例 子,陳先生合約為兩年,年薪為$108,000元,約滿酬金$80,000元,若陳先生將約滿酬金放在2008/09課稅年度,陳先生的應評稅入息 為$188,000 (即$108,000 + $80,000),減去個人免稅額$108,000,應課稅入息實額為$80,000(即$188,000 - $108,000),所以陳先生的薪俸稅為$3,600 (首$40,000稅款為$800,而第二個$40,000稅款為$2,800)。假設陳先生將約滿酬金分兩年填報,那麼,他兩年合共的稅款 為$1202.5元,「省掉」$2397.5。
*在2007/08年度,首$35,000稅率為2%,第二個$35,000稅率為7%,所以陳先生稅款為$1,610(即$700 + $910),而減去該年度特殊性75%稅務寬減,實際稅款為$402.5。
<<轉載自都市日報>>
<<轉載自都市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