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偉 康 (17/11/2008): 美汽車業並非末日

美股周五大跌超過300點,三大汽車廠的財政問題成為市場的焦點。對於三大汽車廠的問題,筆者上周亦有提過,不過沒有作出深層的評論,主要因為覺得市場將 問題過於放大,所以筆者才沒有提及,但既然市場如果大的憂慮,筆者亦希望好好解釋一下三大汽車廠的問題,以正視聽,希望已成為驚弓鳥的投資者,不要再杯弓 蛇影。

通用汽車逆市升6美仙

如果說三大汽車廠萬一宣布申請「破產保護令」,大家最為擔心這些公司的股價急跌對股市帶來的影響有多大。筆者想告訴大家,遠低於市場預期,尤其是道指的影 響,最多只會帶來30點的跌幅,因為道指成分股內,只有通用汽車一隻汽車股,同時其股價已跌至3美元。而且,筆者有一點奇怪的是,如果周五因為汽車業的不 利消息影響美股,那麼為何通用汽車可以逆市上升6美仙?所以市場將美股周五大跌的「責任」,部分推卸在汽車業上,有一點令人摸不覑頭腦。

雖然,汽車股對美股的影響不會太大,但如果持有這些股份的投資者,筆者仍想提醒一句小心為上,因為三大汽車股仍有破產的危機。不過,就算破產,並不等於世 界末日,尤其是有分析認為三大汽車廠萬一破產,將會令美國的失業人數增加300萬人,更是杞人憂天的說法,同時亦似乎不明白美國的破產法案的細節。三大汽 車廠萬一宣布破產,程式上將會申請「破產保護令」,而「破產保護令」屬《美國破產法》中第11條,所以又名Chapter 11。根據規定有關公司雖然已申請破產,但仍然可繼續經營運作,或透過重組、集資等方式以改善財政問題,只是期間任何重大商業決定,都必須經破產法庭批 准。

所以就算三大汽車廠申請「破產保護令」,亦不等同於美國汽車業從此消失,因為只要有其他資金對美國三大車廠存在興趣,仍可提出收購。事實上,美國三大車廠 的價值並不是一文不值,只是經營上較歐、日車廠落後,所以才會落得今日的田地,所以在申請「破產保護令」後,要找到新的投資者,筆者相信並不困難,故此最 終的發展將是現有股東不要有太大期望,但作為員工或債權人,卻不需太過憂慮。

即使破產亦可延遲六年

那麼何時才需要為三大車廠的問題擔心?根據「破產保護令」,企業在申請破產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重組計劃,並在之後60天內,由債權人投票通過或否決 有關重組計劃,同時股東委員會、債券持有人成立的委員會、勞工組織也將列席投票。在制定重組計劃時,企業可與由債權人和股東組成的委員會進行談判,如果申 請破產保護一年後還沒有完成重組整合,公司可申請繼續延長破產保護期限,最長可持續六年。由此可見,三大車廠就算申請「破產保護令」,仍有機會拖至六年才 有全面裁員的壓力。

當然,投資者會問,三大車廠未必一定以Chapter 11去解決問題,萬一以《美國破產法》第七章,即Chapter 7以直接破產清算的方法去解決,那麼大規模裁員的問題仍會出現,但由於這對於債權人和股東來說,Chapter 7的債務清還率只有7%,遠低於破產重組的20%,同時公司須要即時停止所有業務,所以債權人及股東一定會反對公司以Chapter 7去代替Chapter 11解決問題。亦正因如此,各位不應對美國車廠的問題,過分放大。

20國集團 (G20) 峰會在周末終於完成,雖然不少分析均認為欠缺成果,但這似乎已是大家早已有的共識及想法,惟筆者卻不完全認同,單是看各國的列席情況,新興國家、亞太國 家、歐美國家首腦的言論,已值回票價,只是今日談破產法談太多,所以G20的精要重點,明日再談。

<<轉載自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