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267)獲母公司中信集團的支持,雙方已訂立協議,包括備用信貸、可換股債券及約務更替。對遭受龐大外礇虧損的中信泰富而言,得以穩定,如協議順利進行,將可度過最困難時期。
中信泰富公布外礇虧損的同時,中信集團已同意協調安排15億美元的備用信貸,以反映對中信泰富的支持及增強其流動性能力,當時是有意讓中信泰富自行解 決槓桿式外礇合約。而雙方協商時,考慮目前波動的股票及信貸市場,及高風險的槓桿外礇合約,15億美元的備用信貸未必足夠解決合約事件,而任何貸款亦須予 償還。況且,備用信貸只是暫行措施,目前難以另覓銀行提供額外信貸,而借貸的持續增加,對財務表現將造成不利影響。協商的結果,仍維持備用信貸,但將發行 可換股債券取代;並訂立約務更替,中信泰富把部分外礇合約轉讓予中信集團,以減少承擔。
可換股債代替信貸
計劃中的發行可換股債券本金為116.25億元,年息2%,換股價每股8元,較公布前股價6.06元溢價32%,較6月底每股賬面資產淨值27.8元 折讓71.2%。至於備用信貸15億美元(相當於116.25億港元,金額與可換股債券相同),息率按倫敦同業三個月拆息加2.8%計,信貸可隨時提取, 但於發行可換股債券後,將不能再提取,並須償還,最遲償還日期為明年1月31日。可換股債券的發行,實際是取代短期性的備用信貸,最終成為永久資本。可換 股債券於獲得相關批准後,隨即自動兌換為股份,並不遲於明年1月19日轉換。
至於約務更替,是中信泰富把大部分澳元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轉讓予中信集團,截至11月11日止計(參考日期)。該等合約須接收最高金額57億澳 元,分每月接收,為期至2010年10月,合約履行價介乎0.7725至0.96,加權平均履行價為1澳元兌0.8985美元。截至參考日期,澳元兌美元 礇率為0.673,該等合約的公平價定值虧損估計為104億港元。而根據合約計算方式,該等合約的視同公平價定值虧損估計為93億元,因而中信泰富將付予 中信集團93億元,賣斷該批合約。
於出售上述合約後,中信泰富仍持有:一、澳元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及每日累計澳元遠期合約,合共須接收最高金額30億澳元,履約價為0.768至 0.96,加權平均履約價為0.8319。二、雙幣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最高接收金額為2.843億澳元或1.568億歐羅。三、人民幣累計目標可贖 回遠期合約最高面額為60億元人民幣,按參考日期美元兌人民幣6.83元礇率計,該合約應付結美元將不超過4220萬美元仍在生效的履約價為美元兌人民幣 6.52。
外礇合約負擔減少
上述澳元合約純為對沖澳元需求而持有,除於適當時候重組合約外,無意終止該等合約。雙幣合約則計劃終止,人民幣合約將作保留。
自10月20日公布有關合約虧損以來,該等合約仍在運作。截至參考日期,中信泰富所有槓桿式外礇合約的已變現虧損及公平價定值虧損為168億元(10 月20日為155億元),該數額仍在變動中,包括計劃轉讓予中信集團的合約,實際轉讓交割時,再行計算。該虧損168億元中,已變現的虧損13億元;計劃 轉讓予中信集團合約公平價定值虧損104億元;計劃由中信泰富保留的合約公平價定值虧損為51億元。
於6月底,中信泰富錄得現金及存款106.95億元,而發行可換股債券可集資116.25億元,應可應付短期需要。至於日後的財務需求,估計再作安排,相信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數量,已考慮到中信泰富的整體財務狀況,事實上,轉讓大部分合約後,承擔已較前大減。
中信泰富管理層並未因外礇合約事件而改變,中信集團只委派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出任新設委員會主席,以推薦內部管理及風險管理的改善建議,並監控存續及未 來槓桿式外礇合約條款。值得注意的,在可換股債券換股前(換股後中信集團持股量已由29.44%,增至57.56%),未經中信集團同意前,不會訂立非業 務性合約及籌集逾10億元的新借貸等,看來已對現任董事會加以若干約束。
中信泰富暫時難關已過,而股東權益已因可換股債券而嚴重攤薄。6月底每股資產淨值27.8元,於債券換股後已攤薄至19.9元,如計入外礇合約虧損, 則每股再降至15.3元。這是資產賬面值,今年資產價值變動大,如經重估,相信價值再降,不能作準。基本上,一連串的安排,已使中信泰富由動盪轉為穩定, 而市場對管理層的信心已受到相當打擊,需要時間才能回復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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