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志 剛 (27/11/2008): 20國集團高峰會

高峰會為改革國際金融市場奠下了基石。

相信大家都留意到在20081115日於華盛頓舉行的20國集團金融市場及全球經濟高峰會,就改革全球金融市場定下了5個基本原則,分別是:

  • 提高透明度及問責性

  • 強化監管

  • 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全性

  • 加強國際間合作

  • 改革國際金融機構。

面對當前這場世紀金融危機,乍看之下這些基本原則似乎頗為籠統,然而它們都是非常重要的原則。高峰會亦定出了行動綱領,以落實推行這5項原則。這份行動綱領比較詳盡,列出各地有關當局、國際金融機構、負責制訂標準的機構及金融企業須作出的短期(於2009331日前完成)及中期行動。

金管局對行動綱領內所列的各項措施並不感到陌生,因為我們一直都密切留意並積極參與國際上對改革全球金融體系的有關討論。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國際金融中 心,並具有相當規模及資金流動性,其貨幣與金融穩定自然會因為國際金融形勢的轉變而受到影響。我曾經指出,鑑於本港金融市場的規模及開放程度,在香港要維 持貨幣與金融穩定,相信會比其他地區更具挑戰性。因此,金管局歡迎高峰會定出了行動綱領,並期待積極參與國際間改革全球金融體系的工作。

我們對行動綱領的初步研究顯示,需要在本地層面推行的短期措施,大部分都已在香港實施。至於需要與其他地區的有關當局合作推行的短期措施,我們會透過現有 的合作平台與它們接觸。香港為了減輕周期波動而推出的措施,以及確保銀行繼續維持充足資本以支持信心的安排,都是值得與其他地區分享的經驗。我相信其他地 區所採取的措施亦有值得香港借鑑的地方。另一個需要討論的議題,是跨境協調危機期間為支持金融體系所推出的臨時措施。

有關改革國際金融機構的建議,主要集中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及金融穩定論壇。雖然香港並非基金組織的成員,但我們透過中國的成員身分及負責對亞 洲區進行宏觀金融監察的基金組織駐香港辦事處,一直與基金組織保持緊密聯繫。相信大家都知道基金組織每年對香港進行「第四條款磋商」(Article IV Consultation), 有關報告向來對香港都有很高評價。過去我亦曾有幸擔任專家小組成員,就基金組織如何能更有效履行其在金融市場方面的工作提供意見。基金組織的工作主要是在 監察方面,並與金融穩定論壇緊密合作。金融穩定論壇是在亞洲金融危機後成立的,其工作主要是在訂立標準方面。金管局是論壇的成員,一直積極參與有關工作, 並會繼續致力協助論壇就需要實行的短期及中期措施進行研究及討論。金融穩定論壇將於12月中在香港舉行亞洲區特別會議,相信屆時與會者都會熱烈討論行動綱領的內容,特別是有關邀請新興經濟體系加入論壇成為成員的建議。

要改革國際金融體系,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這次全球金融危機亦有許多地方值得有關各方關注學習。



<<轉載自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