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行 止 專 欄 (28/11/2008): 不惜工本用人唯才迴避議會公僕阻撓建成今之巴黎

一、

  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of London)的城市規劃(Planning)教授何爾爵士(Sir Peter Hall, 1932),二十世紀末出版一本一千二百多頁(一千一百六十九頁加數十頁粉紙的插圖,顯得特別厚重)的書:《文明中的城市─文化、發明和城市秩 序》(Cities in Civilization-Culture, Innovation and Urban Order),具體而微地介紹了包括東京在內十五個「西方城市」的演進─如何從農村變為城市─過程。這十五個城市是元前五世紀的雅典、文藝復興的佛羅倫 斯、伊利沙伯女皇的倫敦、赫斯堡王朝的維也納、歌舞昇平(指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數十年)的巴黎、威瑪的柏林,工商城市曼徹斯特、格拉斯哥、荷里活、孟菲斯, 而科技城市有十九世紀末期的柏林、底特律,二十世紀的矽谷和東京。這本書,筆者只是偶爾翻翻,擇要(幸好它的章目分得甚細且索引齊備)瀏覽;筆者細讀部 分,只有佐治.尤金.柯斯曼(Baron Georges-Eugene Haussmann, 1809-1891;勳銜是他自封〔其曾祖有勳位,他自己「追封」〕,官方文件只稱他「先生」)如何規劃重建巴黎。任何人,不論去過多少次,每到「花 都」,都會為其宏偉寬廣整齊有序的城市規劃所震懾(近日數度提及健杜貝格那本論英法經濟成長的書,亦多次提及柯斯曼規劃巴黎的貢獻),我國著名教育家、北 京大學校長、創設中央研究院並任院長的蔡元培(1857-1940;是年三月歿於香港並卜葬香港仔華人永遠墳場),其《蔡孑民先生言行錄》,內收短文〈裝 飾〉,說「巴黎一市,攬森河(Seine,按今人通譯塞茵或塞納河)左右,緯以長橋,界為馳道,間以廣場,文以崇閎之建築,疏以廣大之園林,積漸佈置,蔚 成大觀。而馳道之旁,蔭以列樹,芬以花塍;廣場及公園之中,古木雜花,噴泉造像,分合錯綜,悉具意匠,是皆所以饜公眾之美感,而非一人一家之所得而私 也」。目染耳濡,引起筆者對其建設者的興趣。

  一八○○年,倫敦是歐洲第一大城,是年其人口近百萬而歐洲第二大城巴黎人口不足五十萬;不過,她們在城市建築上各有特色,並駕齊驅,是世界二座最重要 的名城。可是,於十七世紀末,英國受鼓吹「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影響,上層社會忙於追求量化個人的快樂與痛 苦的哲學,在城市建設上慢慢被巴黎趕上並後來居上。自從「太陽王」路易十六之後,專制已成為法國的政治傳統,這種一人說了算數的政治,令不惜代價要把巴黎 建成世界第一大都會和「首都之首都」(Capital of Capitals)的理唸得以順利貫徹。當年的塞納區區長─實際是巴黎市長─柯斯曼,胸懷大志,為當朝皇帝拿破崙三世的親信,他輕易說服皇帝把巴黎列為特 別市,市議會議員因此不必「直選」而可由皇上委派(他的提名─每區二名代表,令「民意」無話可說─都獲批評),如此一來,掃除了民選議會無效率的障礙及官 僚系統的繁文褥節,令城市規劃及籌措經費,便捷了當;柯斯曼用人唯才,他委任了當時法國最出名的工程師、建築師、園藝家以至地下水渠(陰溝)專家,負責有 關工作……。改造巴黎的工程分三期進行,在一八五○至一八七○年間,「公共工程天天進行」,奠下了今日巴黎的規模。和現在的公共工程一樣,改造巴黎的預算 亦一再向上修訂,一八六九年柯斯曼指出自從一八五一年以還,總支出達二十五億法郎─為一八五一年巴黎全市總開支的四十四倍!

  巴黎成為一座極具氣派輝煌典雅的皇城,可是,主其事的柯斯曼因此開罪了太多人,法王為了挽救本身陷低潮的民望,一八七○年把他革職……。

  何爾這本書,新興國家尤其是正在全面都市化的中國最應把它翻譯,因為此中有許多巧妙的細節,值得「偷師」學習。

二、

  九月十一日寫羅馬的物業市道,今天談談何爾書中有關若干「知名人士」的居住情況;「鑑古知今」,可看出現代人的居住成本雖昂卻住得舒服的一面。

  在十八世紀八十年代末期,作曲家莫札特(1756-1791)和太太租住一幢高尚地區距離演奏廳很近的褐沙石住宅(沒有說多少層)二樓(First Floor,作者是英國人),年租一千二百八十盾(gulden,銀幣),約合二十世紀末五萬美元;當年維也納這類「豪宅」的特點是樓底高和有寬敞的露 台,地點幽靜多樹木,自不可少。莫札特其時新婚不久(他於一七八二年和康絲坦.韋伯,亦是他初戀情人的妹妹結婚),已獲委為「宮廷音樂總監」(主要工作是 為宮廷舞會寫舞曲;莫札特的前任是古隆克〔C. W. R. von Gluck, 1714-1787〕,他與本文完全無關,所以一提,皆因他是筆者喜歡的非大師級作曲家)。當年維也納高級物業有限─這是大城市的常態─業主只租給基督徒 (天主或新教)的非猶太人。莫札特在這裡只住了一年,便因「租不起」(他的收入不錯,然而揮霍無度,以至租金成為沉重負擔)而遷至平民區 Trattenhof一幢一共住了六百多個租客的大廈,雖然「樓面面積」和舊宅相去不遠,但租金只要四百多盾。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巴黎實施租金管制,這是美國作家和藝術家在二十世紀二十代年蜂擁前赴巴黎 Long Stay 的誘因之一;其時法郎大貶值,令袋中有少許美鈔的美國人特別賺取美元稿費和版稅的美國作家和藝術家覺得巴黎「適宜居住」,不過,饒是如此,後來成大名的小 說家兼畫家亨利.米拉(Henry Miller)一九三四年流落巴黎時窮至付不起房租只能在朋友家中當「廳長」,其後他在Villa Seurat租一層樓,月租七百法郎,當時約合四十六美元;但他交了房租(及三個月上期)後已無餘資,由朋友幫忙粉飾裝修……。在同一時期,以寫《一九八 四》和《萬牲園》廣為人知的英國潦倒作家喬治.奧威爾(G. Orwell, 1903-1950)亦在巴黎,其居所月租只要二百五十法郎(十六美元);十六美元的租金已低得無可再低,但奧威爾仍嫌貴,因為他每天的「生活費」只需六 法郎(約合美元四角);奧威爾以麵包人造牛油和偶爾一杯啤酒過日,日子過得太苦,他的傳記作者認為這段巴黎的日子令他營養不良,害他患了肺病,得年四十六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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