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三個字的效應的確厲害,就算市場上,不只筆者一個對他的基金沽中行(3988)產生懷疑,但結果李嘉誠基金配售中行的效應,對港股仍然帶來極大 的震撼力。不過如果看一看重磅股的走勢,礇控(0005)、中移動(0941)、長和系、新地(0016),跌幅最多都只是3%,全部跑贏大市,所以恒指 的走勢,暫非太壞,當然恒指幾乎將2009年的升幅洗去,這無疑令筆者的戒心增加,但暫時不致令筆者對後市看得太淡。雖然昨日筆者已提出李嘉誠基金會所持 有的中行股份,乃是來自RBS China,但由於李嘉誠基金會公開承認沽貨的行動,同時表示餘下的股份,基金將會作長線持有,這反而令筆者腦海產生更多疑問。因為根據中行2006年上 市時的招股書第103頁,「本行的戰略及其他投資者」的章節中提到,中行是於2005 年8 月,與RBS 集團及RBS China訂立股份認購協議,並與匯金公司訂立了股份購買協議。
根據該等協議,「RBS China 已通過向本行認購新發行的股份及向匯金公司購買現有股份的方式,收購本行合共約9.61% 的全球發售前股本。」同時招股書提到,RBS China 另有五名股東,惟中行除RBS 集團外,並無與RBS China的股東存在任何直接業務關係。
超人出手或RBS拍板?
而根據當時招股書第213頁,「主要股東」章節中更提到,中行就RBS China 認購及購買股份所訂立的各項協議乃與RBS China 、RBS 銀行及或RBS 集團訂立,而並非RBS China 的其他股東。同時中行當時已獲RBS集團知會,「成立RBS China的目的,僅為了投資於本行。」而RBS 集團亦向中行提出了三大重點。
一、RBS China全體股東已批准投資者權利協議所載適用於RBS China 名下構成戰略配售的本行股份的轉讓限制;二、未經所有其他股東(包括RBS 集團)同意, RBS China的股東不得將其名下的RBS China股份轉讓予第三方(RBS China 現有股東除外)。
三、在上述各項的規限下,各RBS China 股東所持有的RBS China股份須留存於有關股東的相關公司集團或相關基金集團內;四、RBS 集團會一直持有RBS China的控制權。
減持中行似另有文章
根據上述招股書的內容,即李嘉誠基金會要沽售中行,理論是要得到RBS China其他股東的認可,尤其是作為大股東的RBS集團,同時亦可能要知會中行。
不過論資金壓力,李嘉誠基金會的問題應該不大,相反RBS集團的問題已是人所共知,所以居然李嘉誠基金會先行沽貨,實在耐人尋味。
而且如果當李嘉誠基金會在RBS China中提取中行的股份後,RBS China的資本自然會下降,亦即RBS China的股權將會出現變化,除非李嘉誠基金會向RBS China注入資金,股權比例才可維持?所以今次李嘉誠基金會沽售中行,RBS China是否同時得益,筆者仍大惑不解。
當然,RBS China成立之初,各股東所訂立的協議細節如何,同時資本一旦出現變化時,股權的分置將如何進行,這一切似乎都只有RBS集團及其餘五名股東才可得知。
但正因為欠缺了這些細節,故筆者仍然覺得李嘉誠基金會沽中行,背後應有其他原因。
<<轉載自新報>>